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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6篇

发布时间:2022-09-05 11:25:03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6篇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6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6篇

篇一: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

 凡是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 50 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人,委员 3-5 人。委员缺额时,应在 3 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

 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 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

 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 第九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

 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

 党支部的保证监督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

 (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守纪和作风建设。

 第十二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 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委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

 1 、主要内容 (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

 (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

 (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

 (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

 (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1 、主要内容 (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

 (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

 “三会一课”管理办法 (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

 (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项制度” 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

 (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

 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

 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

 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

 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第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 400 元以下,按 0.5%比例交纳;401—600 元,按 1%比例交纳;601—800 元,按 1.5%比例交纳;801—1500,按 2%比例交纳;1501 以上按 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

 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 第十九条

 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

 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

 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二: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企业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铁道部党组和路局党委提出的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培训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和《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第二次修订),结合培训中心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教育管理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指示;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对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职工学政治理论、学科学文化、学业务技术,培育“四有”新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实施领导。

 第四条 加强党支部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围绕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改革精神,不断

  2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换届改选

 第五条 党支部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级行政部门相对应。凡有正式党员超过 3 人、不足 50 人的可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原则上应单独成立党支部。在培训中心学习培训 3 个月以上的党员学员可按规定要求设立临时党支部。

 党小组的划分由党支部根据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员数量的分布决定,并报党总支备案。

 第六条 党支部的设立或撤销,由所党总支根据第五条 的原则和规定决定,并报路局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 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7 人组成。根据党章规定和培训中心的实际,党支部委员会(含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每届任期 2 年,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要积极探索“三推一选”(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自我推荐和党员大会选举)等有效形式,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出缺时要及时增补。支委会由党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差额选举产生(选举不设立支委会的书记,不搞差额)。支部委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

  3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经选举产生后,应报所党总支批准。在任期内,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或委派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第三章

 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务标准和职责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工作的主要领导者,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主持人,是党支部一班人的“班长”。其岗位职务标准是: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事业心强、作风民主、能力胜任、知识面宽。

 第九条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是: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和部门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2、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与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4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部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条 支部委员可根据支委人数构成多少,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各委员的职责由所党总支根据有关规定制定。

 第四章

 党支部的基础工作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实现支部工作程序化、组织生活制度化、基础台帐规范化。

 第十二条 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所党总支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支委成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5 3、党员汇报制度。凡党员及身边发生重要问题或离开本单位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十三条 党支部要建立并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1、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年度必须进行工作总结。

 2、党内活动考评制度。所有党支部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创先争优”小结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创建“五好”党支部自评。

 3、支委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委员都必须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有条 件的,要建立一名党员联系一至二名非党职工制度,掌握他们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员分析制度。支部每季应对党员状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带倾向性问题要制定措施,认真解决。对作用发挥不够好的党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帮助,限期改正。

 5、党支部状况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年底对本支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并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定为五好、规范、一般、待整顿支部。一般、待整顿支部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规范各项工作。凡未达到“五好”标准的党支部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6、党费收缴检查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对党小组和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情况(包括缴纳的金额、测算的比例、按时上缴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6 第十四条 党支部统一使用路局党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工作台帐》。

 第五章

 党支部的党员教育 管理

 第十五条 党支部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保持先进性为目的,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需要的党员队伍。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做好党员教育的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增强党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党课、电化教育等形式,搞好系统教育和日常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的质量。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严格党员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对党员进行定期分析和考核,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防止和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

 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畅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 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教育,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

  7 其退党。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定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要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严格按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要严格考察,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履行手续。要积极探索和推广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问答制”等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发展党员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注意在教学、生产一线的骨干和知识分子、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

 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对入党申请人,要热情关怀,尤其要加强思想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第六章

 党支部的主要组织活动

 第十八条 开展党内活动是发挥党员在教学、管理、服务和各项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党支部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精心设计和开展各种党内活动,以增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

  8 第十九条 要紧密围绕教学、管理、经营和各项中心任务,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创岗建区”、学技练功等多种形式、富有特色的党内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活跃党支部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条 要按照“突出作用,注重实效,全面建设,整体提高”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激发党支部内在动力,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

 党内活动要注重实效,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做到常抓常新,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第七章

 党支部的保证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本部门教学、管理和经营工作实行保证监督,是党章赋予党支部的重要职责,也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体现。党支部要以积极态度,把保证监督贯穿于教学、管理和经营的全过程。

 第二十二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议和培训中心决策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2、保证本部门教学、管理、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维护和保障职工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参加生产经营和民主管理。

  9 4、支持同级行政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国法政纪。

 第二十三条 保证监督的途径、方法: 1、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2、参与讨论本部门的重要问题(包括教学、管理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职工培训计划,工资调整方案,晋级和奖惩方案,改革方案,党员工作调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等)。

 3、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听取和讨论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党支部保证各项任务完成的具体措施,发动党员参与讨论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含理化意见、建议。

 4、围绕教学、管理、效益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管理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刻苦学习科学文化、劳动技能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定期召开党政工团联席会议,沟通情况、协调关系、统一思想、搞好配合。

 7、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行政工作和干部实行监督。

 8、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思想动向,及时向行政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10 第二十四条 党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都负有重要责任。支部书记在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要不断提高参与教学、管理的能力;行政负责人在抓好行政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一岗两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兼职的党支部书记要处理好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既要负责行政工作的组织指挥,又要抓好党支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政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尊重、互相谅解。

 第八章

 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中心,贯穿教学生产工作的全过程。思想政治工作要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着眼提高职工群众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准,激发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为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目标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方法。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遵循继承创新的方针。要坚持表扬激励的正面教育,坚持启发帮助的疏导教育,通过日常观察、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耐心教育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取得行政的支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职工群众处理好责、权、利及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帮助职工

  11 群众处理好工作生活中的矛盾,正确认识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使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每季要对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进行一次总体分析,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措施。要建立以党团员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形成党政工团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格局。

 第九章

 党支部...

篇三: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部工作细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为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项目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印发的(各级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和总公司党委印发的(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在本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政治保证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按时完成施工生产目标等重要责任,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二章 项目部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

 第五条 凡组建工程项目部均按党章、兰铁程党(2015)12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同步建立党支部,党员在 3人以上,职工不足 50 人的项目部设支部书记,党员在 3 人

 以上 7 人以下,职工在 50 人以上的项目部设党支部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在 7 人以上,职工队伍 50 人以上的项目部设专职支部书记.同时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第六条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决定,待党员大会选举确定,和项目经理同为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工作共同负责,待遇与项目经理同等。

 第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解体同时撤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党员转移手续,项目部党支部的组建、撤销由公司党委审批,报总公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项目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第八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委的指示、决议,领导工程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 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班子活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条 参与项目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如项目部经营目标、劳力调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生活福利等问题,促进项目管理目标全面实现。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项目部按时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

 务,定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回绕施工生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考察、监督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党委提出干部的任免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意见和建议,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员标准接收新党员,把好质量关.按时考察预备党员和培养人党积极分子。

 第十五条 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廉洁自律,消除腐-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企业形象。

 第十六条 领导项目部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党支

 部在搞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的决策,实行有效的保证监督。

 1、月度生产计划、劳力安排、调配、使用及各项保证措施。

 2、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方式,外用劳力的使用管理。

 3、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使用,职工上岗和职工奖惩。

 4、生产作业组及职工的调整以及作业组长的使用。

 5、职工晋级、调资、评先。考工升级。

 6、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7、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8、项目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关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变更。

 9、党支部或项目经理认为应当研究决策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必须坚持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项目部重要工作用况,如领导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必须及时通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项目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在重大问题上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项目党支部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不得超越职权决策,自行其事,不能隐情不报,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2、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在决策办理之前上报,决不容许先斩后奏。

 3、报告事项。对项目工程管理中时效性较强,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问题必须在发生或发现之后弄清情况,及时上报,对办理过程中的最终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准确及时上报。

篇四: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部工作 条例 实施细则 第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 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 凡是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 50 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 1 人,委员 3-5 人。委员缺额时,应在 3 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 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 三章 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 第九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

 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 四章 党支部的保证监督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

 (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

 (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 守纪和作风建设。

 第十二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 五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 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委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

 1、主要内容 (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

 (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

 (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

 (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

 (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1、主要内容 (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

 (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 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 “三会一课”管理办法 (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

 (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 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

 (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

 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

 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

 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

 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第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 xxxx 元以下,按 0.5%比例交纳;xxxx—xxxx 元,按1%比例交纳;xxxx—xxxx 元,按 1.5%比例交纳;xxxx—xxxx,按 2%比例交纳;xxxx 以上按 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 六章 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 第十九条 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

 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

 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 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五: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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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 第一篇

 支部日常工作制度 ..................................................................................................................... 1 一

 党支部的职能和任务 ............................................................................................................. 1 二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 ............................................................................................. 3 (一)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主要职责 .................................................................................... 3 (二)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 .................................................................................... 3 (三)党支部书记及其职责 ............................................................................................... 4 (四)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 8 三

 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 11 四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 12 (一)集体领导制度 ...................................................................................................... 12 (二)“三会一课”制度 ...................................................................................................... 13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 16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 19 (五)党内监督制度 ...................................................................................................... 21 (六)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 22 (七)发展党员制度 ...................................................................................................... 22 (八)党员管理制度 ...................................................................................................... 23 (九)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 24

 (十)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 26 (十一)廉洁自律制度 .................................................................................................. 26 (十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 27 (十三)教育谈心制度 .................................................................................................. 27 (十五)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29 (十六)党费收缴制度 .................................................................................................. 34 第二篇

 党务公开制度 ........................................................................................................................... 35 一

 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 35 二

 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 42 三

 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 44 四

 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 ........................................................................................................... 46 五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 49 六

 党务公开自查评价制度 ....................................................................................................... 51 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 53 一

 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制度 ............................................................................................... 53 二

 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 ....................................................................................................... 54 三

 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 ........................................................................................... 55 四

 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 56 五

 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 57 六

 副总经理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 58

 七

 “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 60 第四篇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 66 一

 中心组组长负责制度 ........................................................................................................... 66 二

 学习计划制度....................................................................................................................... 66 三

 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 ........................................................................................................... 67 四

 党员集中学习制度 ............................................................................................................... 68 五

 个人自学制度....................................................................................................................... 69 六

 调查研究制度....................................................................................................................... 70 七

 主题教育制度....................................................................................................................... 71 八

 考勤制度 .............................................................................................................................. 71 九

 学习档案制度....................................................................................................................... 72 十

 学习考核制度....................................................................................................................... 73 第五篇

 其它工作制度 ........................................................................................................................... 74 一、“五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 74

  —1—

 第一篇

 支部日常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的职能和任务

 党支部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任务,搞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公司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鼓励正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

  —2— (四)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学习、团结、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和听取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关心并协助行政领导改善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经济和深化改革,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

 (六)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

 (七)认真实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深入开展每一阶段的党的各类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党支部建设的新路子,总结新经验,增强党支部的生机和活力。

 (八)领导所在单位的群团组织,并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九)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3— (十)积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

 (一)支部党员大会及其主要职责

  1 1 .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 2 .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3 3. .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 4 .讨论决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及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制定完成公司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3.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调整、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4.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

  —4— 化生活。

 6.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及其职责 1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我们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骨干培训班、树立典型等途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2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是经过上级党组织集体讨论的,带有法规性,具有约束力。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就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传达和贯彻情况,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 3 .负责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1)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讨论问题时,要注意发扬民主,让每个支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大家对所讨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

  —5— 议。

 (2)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

篇六: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党在企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

  第三条

 党支部在企业基层组织中起领导、保证和监督作用。

  工程队和相当于工程队性质单位的党支部,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本单位施工生产和各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

  各级机关中的党支部,主要负责对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抓好政治学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领导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机关业务工作的完成。

 多种经营及其它类党支部,领导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的正确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四条

 党支部必须努力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领导基层建设的能力,根据新时期党的建设的要求和企业实际,坚持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按照“支部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基础工作扎实、思想工作活跃、保证监督有力”的党支部建设标准,认真抓好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二章

 设置和任务 第五条

 党支部的设置,必须根据党章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委批准。凡有正式党员三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工作单位,可建立党支部;因临时任务、短期学习和新筹建单位可建立临时党支部;支部的设置,原则上应与同级行政相对应,以有利于生产经营和党的活动开展。如因党员少,暂时没有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可与邻近单位同工种或同系统的党员联合组建党支部,但应尽可能缩小地域范围和跨度,避免业务差异大、人数过多。成建制的专业化施工队和独立

 核算的工程队,要建立党支部,配专职党支部书记;项目部直管的在专业工班基础上组建的劳务队,如劳务队(工班)不多,且党员较少,可统一建立党支部,配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如劳务队(工班)较多,党员较少,可两个、三个劳务队(工班)合并建立党支部,配兼职党支部书记;如劳务队(工班)党员较多,可单独成立党支部,配专(兼)职党支部书记。内部退养和退(离)休党员较多的单位,应单独建立党支部,配兼职党支部书记。

 第六条

 党支部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生产经营,按照党章规定,根据上级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生产经营等项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抓好职工政治教育和日常思想工作,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群众疾苦,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关心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建设,协调他们与行政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

 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是:

 (一)传达和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二)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三)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小组,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选举、罢免、撤换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讨论和决定支委会提交的其它问题 第八条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超过支部全体正式党员的半数;表决时,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才有效。长期分散执行任务的单位,如果开会确有困难,作为特殊情况,也可采取分片讨论表决,然后集中计算票数的方法作出决议。

 第九条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以三至七人为宜,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可酌情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党员不足七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一人。党员七至十五人的,支委会由三人组成;党员十五人以上的,支委会可由五至七人组成。离退休党员应单独建立支部。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应由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党性强,作风正,密切联系群众,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和本单位业务知识,有一定政治、文化水平和组织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担任。工程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般应从队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班长党员中产生。支部委员候选人,应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实行预选或差额选举。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为有效。

 支部正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分工,由支委会选举和确定。选出的正副书记必须报上级党委审批,其他委员报上级党委备案。

 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出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委会每届任期两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补选。

 第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权是:

 (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

 实施措施。

 (二)定期听取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单位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发展规划、施工计划、班组设置、职工提升调动、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大宗开支、奖励和惩处、重要制度的制定和废止以及需提交职工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并围绕生产经营任务,拟定党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措施。

 (三)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的请示报告。

 (四)分析党员和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拟定党员、职工教育计划和思想政治工作意见。

 (五)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六)讨论研究党风建设问题,提出对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七)讨论“创岗建区”活动定格、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和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意见。

 (八)讨论决定工会、共青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其它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无支委会的党支部在研究、决定上述问题时,应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认真听取党员意见。

 第十二条

 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都要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支部分工的工作。

 (一)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抓好党员和职工教育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及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委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团结、协调,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内竞赛等活动,总结支部工作经验。

 7.组织落实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抓好基础建设。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专职党支部书记应把单位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自己

 的工作重点。党支部书记和行政主管由一人兼任时,要正确处理支部工作与行政工作的关系,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保证党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党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自然状况和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承办党内评先、奖励的有关事宜。

 3.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手续。

 4.负责支委会、支部大会的记录和党员鉴定、党内登记、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交情况。

 5.党支部不设纪检委员时,兼管纪律检查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教育计划和建议。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国内外和本单位的形势。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学习时事政策、科学文化和业务技术,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鼓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宣传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

 4.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宣传工作,帮助他们开展好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5.按照党的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四)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组织对党员进行《党章》、《准则》以及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2、负责检查党员遵守党纪的情况,对违犯党纪的人和事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鼓

 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五)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1、根据党支部、上级团组织关于青年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抓好团支部工作,并将团支部活动情况定期向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学习,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水平。

 3、指导团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4、做好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

 第四章

 党小组 第十三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支部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需要,划分若干党小组。工程队的党小组一般以工班(或班组)为单位划分。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三名党员。党员不足六人的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活动。党小组长一般由党员选举正式党员担任,也可由支委会指定。

 第十四条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党员的日常活动。其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分配每个党员以一定的工作,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二)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三)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

 (四)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和向支部反映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非党群众的思想情绪。

 (五)按照支部的要求,研究提出发展对象,做好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六)组织党员经常向群众宣传党支部的决议,开展思想工作和群众工作。

 (七)按时收缴党费,及时转递党员的申诉、控告等。

 第十五条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有:根据党支部的安排,组织党员的学习讨论;研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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